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新北市林口區東湖國民小學首頁

:::

衛生福利部增設「電子煙回收桶」

電子菸回收桶
電子菸回收桶
拒絕電子菸擺布
拒絕電子菸擺布
上揭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,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下稱國健署)之官網(https://www.hpa.gov.tw)首頁>健康主題>健康生活>菸害防制>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;投遞須知如下:
回收期限:自115年9月7日起,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(緩衝期屆滿)。
全程不記名: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。
投遞時間: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。
安全提醒: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,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